摘要:本公告受吕梁市离石区林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08,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吕梁吕梁市离石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山西-吕梁-离石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采购业主:吕梁市离石区林业局,招标编号:LSZC-ZJZY-2017-0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00元,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受吕梁市离石区林业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吕梁市离石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前来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吕梁市离石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工程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已通过吕梁市离石区财政部门审查,《实施方案》已通过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审批,项目具备进入采购阶段的条件。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授权主体: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3、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吕梁市离石区林业局
4、项目编号:LSZC-ZJZY-2017-01
5、项目内容:
吕梁市离石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分三部分,其中:(1)绿化工程:荒山小班面积61318.0亩,作业面积50400.3亩;(2)道路工程:修建防火道路194.5公里,土路宽3米。景观路9.6公里,水泥路宽6米。(3)水利工程:浇水管道408千米,材质为塑料管道。蓄水池204座,其中简易蓄水池198座,水泥蓄水池6座。
吕梁市离石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8729.6192万元,工程费用45237.89万元,独立费1229.8392万元,基本预备费2261.89万元。
6、项目运作模式:
采用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
(1)项目实施机构
离石区政府授权离石区林业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与移交工作。
(2)社会资本方选择
本项目实施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2002年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等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
(3)项目公司组建
本项目将设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的主体,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5.81%,其中离石区政府占股0.01%,社会资本方占股99.99%。
(4)授予特许权
离石区林业局以特许权的形式授予社会资本方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工程的经营权。项目公司成立以后,社会资本方所获取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一并应转交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并依法获得政府付费,用于支付经营成本、归还债务本息并获取合理投资利润;合作期满,在确保本项目设施完好,资产可良好运营,无债务、未设定担保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离石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18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包含工程建设期1年,抚育期2年),运营维护期15年。
(5)交易结构
本项目将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5.81%,其中离石区政府占股0.01%,社会资本方占股99.99%。由项目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金额占总投资比例为74.19%。
(6)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项目收入来源为可用性付费和运维绩效付费。
7、项目担保体系:
(1)投标保证金:80万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提交);
(2)建设期履约保函: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运营维护保函: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4)移交保函为:不超过投资总额的10%。
三、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1、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设(投资、融资)、运营维护、移交。
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方
2、标段划分:无。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财务要求
(1)申请人实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至少有一方满足要求。
(2)申请人2016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总资产不低于14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至少有一方应满足要求。
(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银行授信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银行授信证明或存款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至少有一方应满足要求。
4、信誉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提供书面声明;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5、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申请人承接过累计合同金额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若为联合体,联合体至少有一方应满足要求。
6、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内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吕梁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融资平台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五、资格预审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1、购买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购买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水工大厦13层1312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需携带资料:
(1)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4)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备注:以上资料请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1日上午9时00分。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水工大厦13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吕梁市离石区林业局
联系人:薛先生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西路39号
电话:0358-336628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人:翟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12号6101室
电话:010-58942679。
监督电话:0358-8232993
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
2017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