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1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舟山朱家尖大桥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舟山,所属行业分类:大桥,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关于朱家尖大桥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朱家尖海峡大桥普陀超限运输检测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
1 |
套 |
189800 |
三.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安装以能够获取到桥区水域范围内的通航船舶的航行信息为目标,能够获取船速,船名,船位等信息,信息能够为桥墩防撞安全监测提供状态信息数据。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为大桥警戒船只提供船速,船名,船位等信息,避免航道安全事故发生。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2、拟定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至少3名)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陆舟波 |
技师 |
舟山市朱家尖海峡大桥普陀超限运输检测站 |
黄露 |
助理工程师 |
舟山市朱家尖海峡大桥普陀超限运输检测站 |
李力行 |
工程师 |
舟山市朱家尖海峡大桥普陀超限运输检测站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内容}经专业人员集体论证,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朱家尖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二十一条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认为必须有航道通航预警系统。
论证意见附件:
九.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杨小光
联系电话:0580-3801818
传真:0580-3800554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泗苏村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林国生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19
传真:0580-2282519
地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