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1-05,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自贡“S309线乐自高速贡井区连接线段新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自贡-贡井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CHZC16110301,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交通运输局“S309线乐自高速贡井区连接线段新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政府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CHZC16110301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 |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1-05 09: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交通运输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3.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3、申请人(指非联合体投资人或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联合体成员企业注册资金最低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4、申请人(指非联合体投资人或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申请人具有金融机构出具的人民币6亿元及以上的授信证明(授信证明有效期应涵盖至本项目采购完毕),并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90天内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均为有效)。 3.5、申请人(指非联合体投资人或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施工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省外注册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有上述资质的申请人可联合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申请人可为一个既具有投融资能力又具有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及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由社会资本与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7、申请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3.8、投资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过去三年内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履约过程中没有严重违约的不良行为,近半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 2017-01-26 10:00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政府采购中心(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南环路庞大汽贸城综合楼底楼)。 | ||
资格审查时间 | 2017-01-26 10:00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自贡市贡井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自贡市贡井区金鱼路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13-3301689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五号人南大厦B座7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8553932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五号人南大厦B座7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85539329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