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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陆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陆县“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园区供水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6-10-26 01:20:2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西-运城-平陆县 招标业主/代理:  平陆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10.2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平陆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2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运城平陆县“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园区供水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山西-运城-平陆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陆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1、招标说明

根据平陆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采用PPP模式建设平陆县“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园区供水项目。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平陆县人民政府授权平陆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及招标人,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陆县“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园区供水项目

2.2项目地点:平陆县“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园区

2.3项目投资规模:约3000万元以上(具体数额以经审定的可研报告为准)。

2.4特许经营范围:平陆县“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内所有厂矿企事业单位及乡村社区居民生产、生活供水。

2.5特许经营期限:29年(含建设期,从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6项目主要内容:

2.6.1平陆县“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供水中心和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已建设完成的供水基础设施(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准);

2.6.2两个园区发展需要配备建设的基础设施;

2.6.3居民生活用水情况及水源水质情况,增建净水构筑物;

2.6.4根据国家供水标准建设的相应配套设施;

对特许经营范围内供水管道的更新改造、新建、铺设等。

2.7合作模式:本项目按照PPP模式运作,采用BOO的方式,由平陆县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与投资人合作,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双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平陆县“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供水中心资产进行评估,平陆县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资产出资,投资人以现金出资,由投资人控股。具体股份比例以双方签订的正式股东协议为准。后续工程建设资金,全部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另行选择社会资本方,在同等条件下,原投资人具有优先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15年底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近十年(指2005年1月1日及以后)具有城市地表水厂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和相关业绩(规模在5万立方米/日或以上项目至少2个,且已经控股运营一年以上)。同等条件下,在运城市辖区内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申请人优先。

3.4在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3.5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 近十年(指2005年1月1日及以后)具有城市地表水厂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和相关业绩(规模在5万立方米/日或以上项目至少2个,且已经控股运营一年以上)证明资料。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6.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6日9时30分。

6.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平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企业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所在地、招标单位所在地的任何检察机关出具的均可)

7、合格申请人的确定、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确认书的签订

7.1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审查的社会资格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申请人。

7.2履约保证金应在招标工作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到指定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7.3自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3日内,签订中标合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陆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平陆县傅岩南路5号

联系人: 潘盼

电  话: 13834471997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二单元902

邮编: 044000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0359—2238558

邮箱:ycyuheng@163.com


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关键字:其他,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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