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资阳市四川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3,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资阳雁江区松涛镇骝马新村、城南工业集中发展区歇马新村、幸福大道幸福小区、张家湾小区B区安置房PPP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资阳-雁江区,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资阳市四川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四川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雁江区松涛镇骝马新村、城南工业集中发展区歇马新村、幸福大道幸福小区、张家湾小区B区安置房PPP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资阳市 |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10-12 16: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资阳市四川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社会资本应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30%; (3)申请人应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或数据(最近一年为盈利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①资产负债表;②损益表;③现金流量表;④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解;⑤评价公司财务实力的其它支持资料;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4)申请人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能力(银行存款证明或授信额度证明); (5)申请人应具备的建设资格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6)2013年以来,申请人应至少具备一个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投融资项目的建设或运营业绩(包括在建或已完项目); (7)有下列情形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8)近三年内,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导致其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被解除协议、工程烂尾、或被提起诉讼。 (9)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编制假财务报表、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招标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或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等。 (10)申请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1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同时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建筑施工。拟任项目财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其它主要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 2016-11-03 10:00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79号,市财政局二楼) | ||
资格审查时间 | 2016-11-03 10:00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资阳市城南新区现代大道2号 联系人:黎先锋 电 话:18081680829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1栋2层13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8-8777468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黎先锋 电 话:18081680829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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