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溧阳市环保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常州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PM10、PM2.5监测仪更新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常州-溧阳,所属行业分类:监测,采购业主:溧阳市环保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溧阳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PM10、PM2.5)监测仪更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溧采单【2016】第8 号
一、采 购 人:溧阳市环保局
二、采购项目: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PM10、PM2.5)监测仪更新
三、项目概况
目前市区环境空气自动站配置的颗粒物(PM10、PM2.5)监测仪采样时间长、分析数据滞后、维护保养繁琐,不能及时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且该类型仪器已逐步被我省淘汰。
经对周边县市空气自动站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需对空气自动站的PM10、PM2.5监测仪进行更新。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拟更新的监测仪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印发PM2.5自动监测仪技术指标与要求(试行)的通知》(总站气字〔2012〕107号)中唯一采用“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的设备,其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监测技术规范。目前该型号设备已在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投入使用,为确保我市站点监测数据与常州站数据的兼容性与可比性,建议购置该型号设备。
五、专家论证意见
㈠、溧阳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站拟更新的颗粒物监测仪符合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该设备通过国家环保部认证,采用的“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技术先进,配置先进的硬件优化光散射浊度计信号做连续的质量校准,保证测量的质量浓度随着颗粒物采样始终独立的变化,提高了测量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㈡、拟更新设备采用长2米的智能湿度控制系统(DHS)实时动态加热,既能有效消除湿度对监测结果的影响,又保留了挥发性颗粒物,保证了测量的准确性。
㈢、目前国家发布了统一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为降低不同监测仪器所带来的结果误差,宜采用相同的设备以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拟更新设备已在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和金坛区环境监测站投入使用,作为常州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一员,采用与常州地区相同的监测设备可确保我市站点监测数据与常州市站点监测数据的兼容性和可比性。
拟更新设备具备先进的技术,测量准确度高,监测数据更具可比性,目前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供应商采购。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诚 |
省环境监测中心 |
副高 |
李艳萍 |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
副高 |
陆平 |
常州市金坛区环境监测站 |
副高 |
陈杰 |
溧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副高 |
蒋沂均 |
江苏翁昊俊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六、该项目拟定供应商:青岛海蓝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山河路702号招商LAVIE公社51-B-301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溧阳市环保局
联系人:董献国
联系电话:0519-87320546
联系地址:溧阳市溧城镇昆仑南路263号
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17日16:00前携书面材料与本中心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事项:
地址: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沈先生、史先生 邮编:213300
联系电话:0519-87216894 传真:0519-87220692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 13 日
上一篇:[水利监理项目]江西省水利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测试项目监理标
下一篇: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永安镇国家农发土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输水PE管道材料)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