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2-05,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广元苍溪县石家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元-苍溪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水务局,招标编号:苍政采[2016]18号,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水务局关于苍溪县石家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苍政采[2016]18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02-04 11: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水务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及污水处理运营能力(不包括苍溪县范围内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实缴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12~2014年连续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投标人需企业信用等级不低于AA,有不低于2亿元的金融机构授信或其他资金明确的资金来源渠道; 7、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税务及工商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2012年11月~2015年11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 2016-03-02 10:00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资格审查时间 | 2016-03-02 10:00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苍溪县水务局, 联系人:苟开文, 电话:13908126143, 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集中采购机构: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邮 编:628400, 联 系 人:龚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9-5285323、0839-528596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苟开文, 电话:13908126143。 | ||
备注 | 资格预审文件自2016年2月5日9:00至2016年2月19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苍溪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cxxzfcg.com)上备案通过后并免费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不能转让)。 特别说明:1、本采购项目公告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苍溪县政府采购网发布。 2、首次参加苍溪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首先在苍溪县政府采购网站“供应商登陆”窗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才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方式免费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以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本系统支持网银转帐支付方式。不接受非网银方式支付。非网银支付方式支付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电子招投标系统支持所有银行网上跨行电子业务,各供应商必须在其开户行办理电子网银,支付过程须按“重要通知”栏目中“电子招投标报名系统(2015年)操作手册”进行支付操作。投标供应商未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开设帐户的,可通过系统中“其他银行”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由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均以收款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及时到帐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采购活动,过期到帐或未按“苍溪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报名系统(2015年)操作手册”支付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为确保供应商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在相应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使用“其他银行”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供应商应按照“苍溪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报名系统(2015年)操作手册”提前进行支付操作,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由于我中心实行电子化报名系统,报名信息在开标前处于保密状态不能查阅,故我中心发布的采购更正、澄清等公告不能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已购买了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故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苍溪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更正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