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总后卫生部医疗器材供应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19,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科研设备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医疗,采购业主:总后卫生部医疗器材供应站,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我站现邀请符合军队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库标准要求或已入库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选择潜在供应商参加科研设备(飞行视景生成系统、弹射训练器视景环幕,详见附件)的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审,因首次公告期内仅1家供应商报名,现将公告期和报名期限延长1周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
3,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近三年加权平均资产总额300万元(含)以上;
4,近三年加权平均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2012年销售收入*20%+2013年销售收入*30%+2014年销售收入*50%:;
5,近三年加权平均资产负债率60%;
6,报价方可以是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也可以是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协议(或合同)授权的有效期内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也可以是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并拥有投标货物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二,资格预审方法
我站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库内供应商可直接申请参加,经审核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申请人,经审批后由我站发放采购文件,邀请其参加采购评审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和要求
1申清人递交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其他特许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近三年加权平均资产总额证明:
(3)企业近三年加权平均销售收入证明:
(4)企业近三年加权平均资产负债率证明;
(5)代理商提供制造企业针对该项目授予的代理授权书;
(6)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及有效证件:
(7)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
2,预审公告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
3,申请文件的递交: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以送达方式或EMS方式递送招标人接受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22日17:00前;
4,资格预审方式和结果判定: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该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但不足8家时,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8家以上时,将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排名靠前的8家投标申请人为正式的投标人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方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招标采购,给招标人造成各种损失,相关申请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总后卫生部医疗器材供应站
地址:北京丰台西路17号邮编:100071
电话:010-83819708、010-83819700
传真:010-66882704、010-83819700
联系人:杨冬 邢梦达
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器材供应站
2016年1月15日
来源:军队物资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