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裕隆初级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0-24,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凉山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凉山-西昌,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裕隆初级中学,招标编号:SCXTDL采招【2015】018号,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裕隆初级中学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SCXTDL采招【2015】018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5-10-23 09:00 到 2015-10-29 17: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裕隆初级中学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税务登记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提供投标人最近三个月(7、8、9月)纳税、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8、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3、2014年)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十一条)复印件; 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西昌市裕隆初级中学 联系电话:13989236199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平安保险旁)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834-2189559 1518342998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989236199 | ||
其它内容 | 各潜在供应商: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5年10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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