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文体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0-15,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自贡广播村村响设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自贡-荣县,所属行业分类:广电,招标代理:荣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文体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招标编号:荣政采[2015]102号,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文体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广播村村响设备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荣政采[2015]102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 |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预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5-10-15 08:30 到 2015-10-21 17: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文体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持有效的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2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2-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能提供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和截止投标日前一个月的账户资金流水账单;或者截止投标日前的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应当有资产负责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2-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及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无合同违约行为的书面声明,以证明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非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的,应提供:生产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产品的的授权经销书原件和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必须加盖制造商鲜公章)。 4、本次采购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情,请下载项预公示文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荣县文体旅广新局 胡先生:13890001454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毕常彬,18990069668;0813610295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荣县文体旅广新局 胡先生:13890001454 | ||
其它内容 | 采购预公告起止时间 从上网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 10月 21日17:00分止。 1、潜在供应商如对预公告内容有建议意见的,必须于2015年10 月21 日17:00分前以书面方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否则不受理。 2、潜在供应商的建议意见必须提交原件,有单位法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公章,并且内容客观真实,提供合理的证据,否则不受理。 | ||
备注: | 本公告上传的预公示文件,不能用着正式招标和制作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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