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0-0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PPP项目预,所属区域:浙江-丽水-松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广电,招标代理: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一.采购人名称: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PPP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二、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的模式。由最终选中的社会资本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承担相应风险。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移交给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或政府授权机构。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特许经营期为15年以上(含建设期)。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下同)
2、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整
3、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1个大型体育场馆(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投资或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业绩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财务投资人
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上述全部资格条件要求且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不低于70%(含)
财务投资人应满足上述第2条资格条件要求,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
5、本项目至多允许2家具有关联关系的社会资本同时参与,同一联合体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成员可作为一家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
6、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本公告附件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财务投资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七.其它事项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PPP项目。2、采购编号:SYZCGJ2015-0073、项目建设地点:南环路南侧,环城西路延伸段以西,兴阳路以东,水南街道东岗寮村北侧的周围地块。4、项目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为1530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050平方米,建设包含7000座体育场、3500座体育馆、游泳馆、室外训练场地及车位等综合性体育场馆,项目投资估算为4.8亿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地点:
联系人:袁洪
联系电话:0571-88856555,1395719625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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