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9-29,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金华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数字化档案扫描项目预,所属区域:浙江-金华-浦江县,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采购业主: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一.采购人名称:浦江县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化档案扫描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数字化档案扫描项目 |
1.0 |
项 |
355150元 |
|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在预公告期内提出意见和建议,预公告期:2015年9月29日至10月8日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可先通过传真,再将原件寄至本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联系人:黄女士、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9-88088931
传真:0579-8808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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