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9-15,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金华浦江县黄宅镇人民政府治安视频监控及派出所大屏系统建设项目预,所属区域:浙江-金华-浦江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控,采购业主: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一.采购人名称:浦江县黄宅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治安视频监控及派出所大屏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治安视频监控及派出所大屏系统建设项目 |
1.0 |
项 |
25373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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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本地通信运营商或针对本项目与浦江本地运营商签订过光纤租赁协议,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并具有安全防范行业资信三级以上的企业。 (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通信运营商提供1、3、4资料。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在预公告期内提出意见和建议,预公告期:2015年9月14日至9月16日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可先通过传真,再将原件寄至本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联系人:黄女士、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9-88088931
传真:0579-88088931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