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肥城市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科创中心装修运营一体化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肥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修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肥城市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科创中心装修运营一体化项目;
2.2项目编号:FC-GC-20230213-06;
2.3建设地点:肥城市会展中心;
2.4项目概况:肥城市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科创中心装修运营一体化项目,详见发包人要求。
2.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运营期:项目建设完成后5年。
2.6招标范围:装修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运营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7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总招标控制价:8073.907274万元,其中施工4273.907274万元;运营3800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运营服务能力;
3.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运营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运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②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上传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1日;
4.2下载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化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说明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8日8时30分,递交地点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4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5.5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6本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投标单位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或《CF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的规定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肥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会展中心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38-32601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韩煜华
电话:18953892002
电子邮件:lrxmgl@163.com
8.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线上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2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3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异议提出人、投诉人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8.4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煜华
联系方式:18953892002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电子邮件:lrxm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