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大青山路(薛庄镇驻地-姜庄湖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费县大青山路(薛庄镇驻地-姜庄湖大桥)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费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0539-5028803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9-7291104、18753118991
三、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费县大青山路(薛庄镇驻地-姜庄湖大桥)工程
项目编号:SWZB-2023-02-004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
1、大青山路(薛庄镇驻地-姜庄湖大桥)工程,位于薛庄镇、胡阳镇,路线全长 8.67km。项目起点与文泗路平交,途经薛庄河、北山阳村、南山阳村,终点位于在建姜庄湖大桥桥头。该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13-17米,设计时速60km/h。施工范围包含:路面铣刨8094.82平方米,路面挖补24191.28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28374平方米等。
二标段监理标段:大青山路(薛庄镇驻地-姜庄湖大桥)工程,位于薛庄镇、胡阳镇,路线全长 8.67km。项目起点与文泗路平交,途经薛庄河、北山阳村、南山阳村,终点位于在建姜庄湖大桥桥头。该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13-17米,设计时速60km/h。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两标段,一标段为大青山路(薛庄镇驻地-姜庄湖大桥)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59479296.05元;二标段为大青山路(薛庄镇驻地-姜庄湖大桥)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为460000.00元。
4、工程工期:一标段270日历天;二标段工程开工至工程保修期满。
5、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3.一标段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二标段监理人员配备要求: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4名监理员,需提供本专业监理员资格证件(资格证或培训证);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03月03日09:30时,过时作废。
2、开标日期:2023年03月03日09:3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二标段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投标人自愿选择银行转帐、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符合法规要求的任一担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均可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申请电子保函。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并且为不见面开标,以保函形式提供投标担保的可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具体缴纳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