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园林城市复审资料整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服务单位。
2.1项目名称:兰陵县园林城市复审资料整理项目,总投资为133.00万元;
2.2地点: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3项目内容及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不划分;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服务期:30日历天,以实际合同为准。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的技术和服务,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1月17日8时30分至2023年1月28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方式: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未按以上规定内容操作的视为无效。(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临沂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建议保证金形式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形式,电话:0539-5530276、18905497998。
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均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7日9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兰陵县综合服务中心西楼六楼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 话:0539-5206128
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2号楼602、603、604室
联 系 人: 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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