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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2-12-26 09:54:4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东-青岛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2.12.23 截止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 2022/12/23 17:17:40
项目名称: 李沧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李沧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20%、专项债80%
招标工程类型: 工业和信息化工程-其他工业和信息化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93900000元 工程造价: 1882982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专〔2022〕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崔颖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722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崔颖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722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楚永强 华涛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617678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托已建、在建项目基础设施,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智慧社区、智慧文旅、智慧医疗、李沧数字生活平台等相关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平方米18517554012522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通信或信息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通信或信息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1.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约定牵头人和成员方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1 款、第 4 条、第5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 2 条和第 4 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2 款、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 3 条和第 4 条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应满足上述"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4 条的要求;
2.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设计同类工程:已完成的合同额120万元及以上的智慧城市相关项目业绩;
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工程:已完成的合同额18000万元及以上智慧城市类项目;
(智慧城市相关项目至少含有但不限于智慧公安或智能交通或智能楼宇或智慧社区等内容。)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2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1-13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陈伟华,联系电话:0532-67707227,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7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7630311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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