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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北三突堤粮食筒仓三期及配套流程工程(土建)施工
2022-10-27 03:33:0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东-青岛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2.10.26 截止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 2022/10/26 20:04:58
项目编号: 37____ ______-____
项目名称: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北三突堤粮食筒仓三期及配套流程工程(土建)施工
工程地点: 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街道)港润大道路/街88号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水运工程-其他水运工程-施工
本项目总投资额: 323787000.00元 工程造价: 253303395.64元
技术等级: 工程规模: 16座
计划文号: 青交港审【2022】13号、青交港审【2022】15号
建设单位: 青岛港董家口通用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宫进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560653917
招标单位: 青岛港董家口通用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宫进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56065391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周义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15062166
全市统一项目编码: 是否绿色通道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16座混凝土筒仓,筒仓占地面积共8561.52㎡,筒仓内壁直径25.0m,单仓仓容10000t,单仓占地面积518.75㎡,高度37.1m,仓顶标高47.1m;变电所扩建及机修间总建筑面积2960.9㎡,现状建筑面积1239.5㎡,新建建筑面积1721.4㎡。地上一层、二层,局部三层,建筑高度8.2m-14.7m;道路与堆场,面积约51500m2;水工建筑物改造,包含皮带机基础改造及轨道梁改造;外网工程,包含雨污水、供热管网;新增机房设备基础及栈桥基础;围墙及闸口工程。
(二)招标内容: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北三突堤粮食筒仓三期及配套流程工程(土建)项目的16座混凝土筒仓、3#变电所扩建及机修间、室外工程、流程基础等本项目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本项目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工作及招标人其他现场管理要求。具体范围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甲方要求为准。
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16座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北三突堤粮食筒仓三期及配套流程工程(土建)施工253303395.6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岗位考核B类合格证书,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或建筑(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C类证书。
(4)质量负责人(1人): 具有港口与航道或建筑(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测量负责人(1人): 具有港口与航道或建筑(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试验检测负责人(1人): 具有港口与航道或建筑(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7)预结算负责人(1人):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8)资料、档案负责人(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或建筑(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资料员岗位证书。
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任,出具承诺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更换前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以上人员提供投标人单位缴纳的2022年4月-9月份社保证明及证书原件扫描件。
(五)财务要求: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并出具承诺函。
(六)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情形和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行政主管部门或本项目法人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在“信用交通”(http://219.143.235.38:8080/CreditTraffic/jsp/pc/index.jsp)中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投标人需在“信用交通.山东”(http://jtt.shandong.gov.cn/xyjt/jsp/shouye/xyjt/xypj/erji_xypj.jsp)进行“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安全生产信用B级企业参与设区的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的交通建设项目投标,要严格条件审查,慎重对待;安全生产信用C级企业不得参与上述建设项目投标;安全生产信用D级和处于处罚期内的行业失信企业禁止参加交通建设项目投标。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安全生产”为准,已确定等级的,严格实施对应等级奖惩措施;未注册或未确定等级的,按照安全生产信用C级管理、实施C级对应惩戒措施”。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首次进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或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并填报相关信用信息,申请初始信用等级。未在信用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用信息的从业单位,无法参与此次项目。【对于未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和首次进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最近一个评价年度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从业单位,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wtis.mot.gov.cn/credit/)”中的从业单位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如有)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或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公共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进行查询,投标人名称和资质(如有)与网站中公示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之一即可,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8)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须针对上述情况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自承诺函。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单个仓容10000吨及以上且总库容16万吨及以上的粮食筒仓土建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额2.5亿元及以上的港口码头陆域(码头或堆场道路或仓储土建)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委托)、施工合同、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11-16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6号开标室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十、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宫进,联系电话:18560653917,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915582、0532-88018979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咨询电话:0532-88915582、0532-88018979 投诉咨询邮箱:qdjtztb@163.com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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