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蔬菜新产品东蒙孵化中心42#-46#农业大棚项目
招标公告费县蔬菜新产品东蒙孵化中心42#-46#农业大棚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东蒙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
一标段:费县蔬菜新产品东蒙孵化中心42#-46#农业大棚项目
3、工程概况
3.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费县蔬菜新产品东蒙孵化中心42#-46#农业大棚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冬暖农业大棚5栋及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3.2建设地点:费县东蒙镇境内。
3.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4 招标控制价:5349008.80元;
3.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3.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4.1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10月21日至 2022年10 月27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时,过时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时间:2022年 11月15 日上午09:00时
6.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具体缴纳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收取,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东蒙镇人民政府
地址:费县东蒙镇驻地
联系人:霍彦伟
电话:13953973221
代理机构:山东实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562957251
电子邮件:sdsrxm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