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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02南武线S307至G308段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
2022-10-08 20:50:5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东-青岛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2.10.08 截止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 2022/10/08 16:07:30
项目编号: 37____ ______-____
项目名称: S502南武线S307至G308段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 莱西市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公路工程-其他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89940000元 工程造价: 2723400元
技术等级: 二级公路 工程规模: 20.479公里
计划文号: 青交规划〔2022〕7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019522
招标单位: 青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01952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青招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吕俊男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13680
全市统一项目编码: 是否绿色通道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莱西市,起点位于省道307,终点位于国道308, 桩号(K0+000-K20+479),全长约20.479公里,路面宽度12 米, 该路段为二级公路。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20.479公里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27234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均为: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1.3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主要人员要求均为: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企业-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须完成 1个同类工程业绩。
同类工程的界定:
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完成的工程总投资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项合同额27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10-31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9号开标室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十、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32-88019522,邮箱:qdjljhc@qd.shandong.cn,传真:/,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39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915582、0532-88018979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咨询电话:0532-88915582、0532-88018979 投诉咨询邮箱:qdjtztb@163.com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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