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30 阅读次数:5726
遂宁高新区遂潼合作示范园创新能级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遂宁高新区遂潼合作示范园创新能级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遂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高经发〔202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高经发〔2021〕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1建设地点:四川遂宁高新区范围内;
2.2建设规模:新建约1.97万平方米创新创业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2.3计划工期 :5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正式成果提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本项目的其他设计及后续服务(含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建设规模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建设规模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个合同建设规模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须不超过2家,由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牵头。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资质认定以联合体分工要求为准,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 )—“登录”—“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sggzy.com)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陈文龙
电 话:0825-680106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A座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6501815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9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