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新材料(石材)低碳示范项目推进区土石方开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邑新材料(石材)低碳示范项目推进区土石方开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22GCZJPY0054
2、项目概况:平邑新材料(石材)低碳示范项目推进区土石方开挖工程,项目占地约300亩,预计投资45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平邑县丰阳镇人民政府驻地北侧;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资金来源:镇政府筹资;
6、计划工期:4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资格审查办法: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平邑新材料(石材)低碳示范项目推进区土石方开挖工程: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09月26日8:30--2022年09月30日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投标单位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五万元整。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8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临公管办〔2021]5号)的相关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9日下午14: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开标日期:2022年10月19日下午14: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丰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邑县丰阳镇驻地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39-299534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沂蒙路颐高上海街1号楼A-1906室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1825394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