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节能环保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白马节能环保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6-511002-04-01-406435】FGQB-00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鑫恩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22.63%、银行贷款77.37% ,招标人为内江鑫恩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6-511002-04-01-406435】FGQB-003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共计102000平方米,包含:标准化厂房、配套管理用房及附属配套建设工程,配套工程包含园区连接道路(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2.3投资额:40066.91万元。
2.4设计服务期限:业主发出设计工作指令后 45 个日历天(不含发包人审核及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及相关附属工程所有建设工程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相关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2.6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米(包括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③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8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市(州))(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 )—“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江鑫恩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人民街277号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832-248690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7号1栋1单元6层12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赖女士
电 话:028-61986009转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08月1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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