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安宠物食品全链条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泰民安宠物食品全链条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泰民安宠物食品全链条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DY-GC-20220729-01-01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工业园,复兴路以北,泰安复发中记食品公司以东。
2.4项目概况:项目占地65986.00平方米(折98.98亩),总建筑面积58776.00平方米,其中1#生产车间(已有)7923.00平方米、2#车间7530.00平方米、电商成品库20469.00平方米、原料库冻干车间15010.00平方米、展示研发楼3264.00平方米、办公楼及食堂(已建)3942.00平方米,配套场地硬化、绿化、给排水、供电等设施。
2.5招标内容: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项目概念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报批报建、图审、施工阶段全过程的配合、服务及指导工作)。
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及与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300日历天。(2022年10月31日前达到设备进场、安装及调试条件;2023年4月1日前1#生产车间(已有)、办公楼及食堂(已建)、展示研发楼投入使用以及新建厂房主体、场地硬化、研发楼至大门前等区域绿化、给排水、供电等园区管网配套设施完成;2023年7月1日前项目整体竣工完成。)
2.7质量安全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安全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
施工要求的安全标准:安全文明施工、零事故、零伤亡;
2.8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 18000.00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可以为拟派项目经理);
3.5凡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记录仍在执行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8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137号
联系人:冯主任
电话:0538-897065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金山路日报社C2006
联系人:谢秀娟
电话:18553825979 0538-8221588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