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环山路东延二期改造工程徐家汶河桥东排水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AZB2022-7-10
交易编号:SJ-GC-20220725-01-02
2.2项目名称:泰安市环山路东延二期改造工程徐家汶河桥东排水沟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环山路东延二期改造工程K9+229-K9+633路段右侧河道。
2.4建设规模:路基整体开挖并分层回填压实,拆除原有路基边坡重新砌筑,新建片石混凝土挡墙,河道底部采用浆砌片石铺砌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22日,竣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总工期为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 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建设部令第2号的相关要求。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585.80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 号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2年7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3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18日09时00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联 系 人:吕科长
电 话:0538-626155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卧虎山北街18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曲传波
电 话:18553867870
8.异议受理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网络形式(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通过“交易指南”栏目——“投诉指南”——“我要投诉”,登录后查找投诉项目标段,进入项目流程页面,点击“投诉”按钮,按提示内容填写投诉人电话及邮箱、被投诉主体名称、投诉内容,并上传投诉附件后进行在线投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监督部门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