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控制价 | |||||||
投标资格能力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是否采用电子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nggzy.jnzbtb.cn:443 0/JiNing;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本招标项目新华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D1地块)续建(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济任行审投【2021】71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120661000266001 2、工程名称:新华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D1地块)续建(施工) 3、标段划分:1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华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D1地块)续建(施工),该项目位于济宁市任城区,规划总用地面积32256㎡,总建筑面积约121802.88㎡,地上住宅面积79383㎡,地上商业及办公建筑面积11059.66㎡,地上公共配套建筑面积2760㎡,住宅地下建筑面积6600㎡,车库及设备用房22000㎡,住宅楼包括1#、2#、3#、4#、5#、6#、7#,其中1#、2#、4#、6#一、二层局部为商业建筑。8#、11#为公共配套建筑,12#、13#为配电室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等。 5、招标人: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中路4号 (2)联系人:卢道平 (3)联系电话:0537-6772665 6、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人文嘉园6号楼1单元502室 (2)联系人:陈苗苗 (3)联系电话:1576376957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7-22-2022-8-12 09: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8-12 09:3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卢道平联系电话:0537-6772665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2-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