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泰安君达山海酒店维修改造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君达山海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编号:0747-2260SCCSD187
2.2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
2.3建设规模:泰安君达山海酒店安全改造,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龙潭路68号。总建筑面积约为11165.63平方米。改造范围为泰安君达山海酒店主楼及室外停车场的改造,包括外立面保温改造工程、外立面亮化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室外防水工程、排水工程、室外道路、照明及广场工程等。
2.4工期要求:本次项目工期90天(其中餐饮区域改造部分须于9月23日前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准。
2.5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103.91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2022年 7月18日至 2022 年 7月22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16:30。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 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8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泰安君达山海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龙潭路68号
邮编:271000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1768213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邮编:100045
联系人:王展
电话:18910330061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 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