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 | 批复(备案 | 招标控制价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 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 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 国 ”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 |||||||||
2022-07-20- 2022 | 网上下载(htt p s://jnggzy.jn zb tb.cn:4430/W ei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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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2 号绿城兰悦中心1 | |||||||||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 | |||||||||
提出异议截止 |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 |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本招标项目 微山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水流域治理EPC工程(二期)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微审批字(2022)2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E3708260663000483003 2、工程名称:微山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水流域治理EPC工程(二期)监理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4、工程概况:微山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水流域治理EPC工程(二期),位于微山县建成区老旧合流小区内 ,数量为136个合流制小区。小区铺设雨水管网,管径DN400到DN600,新建雨水检查井及雨水收集口实现雨污分流;铺设污水管网,管径DN400到DN600,新建污水检查井,对小区进行污水管网改造并新建化粪池,对未接入污水主管网的住户全部接入。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投资估算额:63.2万元 5、招标人: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联系地址:微山县 (2)联系人:杨主任 (3)联系电话: 0537-3736518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2号绿城兰悦中心1-404室 (2)联系人:高晴 (3)联系电话:0537-8236036 13864018078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 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 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7月20日—2022年8月16日0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iShan)。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9时3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 高晴 ,联系电话: 0537-8236036 13864018078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https://jnggzy.jnzbtb.cn:4 430/WeiShan)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