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人)、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你方于 2022年6月21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平昌县二丝厂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施工:94%、设计:75%。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项目经理: 杨岳林 (姓名)。
设计负责人: 段敬阳 (姓名)。
施工负责人: 杨岳林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30 日内到 平昌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平昌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