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W-GC-20220624-01001
标段(包)编号:CW-GC-20220624-01-01
项目名称:徂汶景区疫情防控专线视频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预算金额:210万元,其中设计费3万元,工程费207万元。
采购需求:徂汶景区疫情防控专线视频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2.1和2.2 两项资质)
2.1 设计资质: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4.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须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无需通过交易系统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参与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方式:招标文件下载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山东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下载中心。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交易平台技术咨询:0538-6288126。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系统入口→不见面开标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徂汶景区滨河片区
联系人:秦经理
联系电话:0538-8913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天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岱岳区开元路中天城市广场
联系方式:0538-6990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538-6990831
九、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