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3东岳胜境旅游支路北段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S103东岳胜境旅游支路北段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202000078
交易中心编号:TS-GC-20220602-02-04
2.2项目名称:S103东岳胜境旅游支路北段建设工程监理(二次)
2.3建设地点:X003小水路博阳路与环山路交叉口至泰山景区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S103东岳胜境旅游支路北段建设工程(原小水路支线女儿湖至泰山景区界段)。该工程起于女儿湖上游与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博阳路北段建设工程分界处,止于泰山区与泰山景区界,全长1.8公里。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沥青路面宽度10m,路基宽度12m,桥涵设计汽车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8监理最高限价:31.00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投标人应进入山东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
4.2领取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领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258号
邮 编: 271000
联 系 人:张科长
电 话:0538-851628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财金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18层04单元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刘彩云
电 话:0538-6362826
8. 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