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 | 批复 (备案) | 1190.68 | 招标控制价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査方式:资格后审;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兖州区鲁王路(大禹路-青州路)道路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兖州区鲁王路(大禹路-青州路)道路施工工程已由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兖审服投〔2021〕312号》2111-370812-04-05-4186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120662000280001 2、工程名称:兖州区鲁王路(大禹路-青州路)道路施工工程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兖州区鲁王路(大禹路-青州路)道路施工工程,该工程位于兖州区鲁王路,道路全长445.83m,道路红线宽40m,断面形式为3m(人行道)+4m(非机动车道)+2m(绿化带)+22m(机动车道)+2m(绿化带)+4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投资额约1131.15万元。 5、招标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中御桥南路193号 联系人:雷科长 联系电话:0537-3237823 6、招标代理机构:济宁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华金中心 联系人:陶玉梅 联系电话:0537-3485033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査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通过“ 济 宁 市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 信 信 息 一 体 化 平 台 ” (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特别提示:由于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个工作日,完成上述平台的注册申请。)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 6月 16日-2022年 7月8日9时 00 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7月8日 9时 00 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 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陶玉梅 联系电话:0537-3485033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