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柳沟河、郯新河和浪清河防汛路加宽建设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柳沟河、郯新河和浪清河防汛路加宽建设工程已经“鲁发改农经〔2019〕33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郯城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元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名称为郯城县柳沟河、郯新河和浪清河防汛路加宽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浪清河(K0+000-K10+180)堤防路10.18KM、郯新河(K0+110-K15+000)堤顶防汛路14.89KM及李村沟(K0+000-K3+050)堤防路3.05km等。
2.2建设地点:临沂市郯城县。
2.3招标范围:施工等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总投资:约5747.84万元。
2.5计划工期:一至四标段:3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4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得其中一个标段。
一标段:浪清河防汛路10.18km;
二标段:李村沟防汛路3.05km;
三标段:郯新河防汛路6.03km;
四标段:郯新河防汛路8.86km;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5.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5日09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3、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
邮编:276100
联系人:杨站长
电话:132871638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元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鲁商中心B03-402室
邮编:276000
联系人:宋工
电话:1531856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