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实验小学项目景观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费县实验小学项目景观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实验小学,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费县实验小学项目景观配套工程位于费县费城镇实验小学院内,景观面积约9784m2。主要设计内容为:景观工程(混凝土路面3777m2、花岗岩铺装路面928m2、景观挡墙72m、路沿石363m、升旗台1处、院墙171m、种植土回填1084m3),给排水工程(雨水管铺设473m、雨水井31座、雨水篦子18m套、污水管铺设534m,污水井31座、成品化粪池3座,成品隔油池2座、给水管及消防管铺设1175米、阀门井10座、消防栓3个、水表井2个),电气、电信工程(电缆线敷设1574m、电缆保护管1548m、监控配管583m、摄像头灯杆10个),室外采暖工程(成品保温管铺设304m、阀门井4座),钢结构雨棚、金刚圈、餐厅屋面围网、防水工程(消防水池1座、钢结构雨棚89m2、金刚网安装556m2、钢丝围网及防护网910m2、餐厅地面防水1526m2、玻璃隔断243m2、消防抗震支架92个,消防联动主机1套、餐厅地沟65m),工程量清单范围:设计图纸及概算中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费县实验小学院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1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8日;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5日,每日上午8:3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2年6月30日上午09: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具体缴纳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收取,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费县实验小学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791513719
9.2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1572529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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