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开发改函【2021】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开发改函【2021】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内西南侧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用地面积8518.53平方米(12.778亩),总建筑面积40227.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330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27.48平方米,其它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及相关设施设备购置。
2.4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本标段以甲方指定实施工程范围进行结算)。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新承接□正在监理)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9年 1月 1日至今具有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日00时00分至2022年6月6日23 时59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利州西路二段92号
邮 编:62800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096475273 、 0839-345142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34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7365048
传 真:028-87365048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