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苍溪县亭子镇和浙水乡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苍溪县亭子镇和浙水乡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自然资函〔2021〕4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自然资函〔2022〕1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1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申申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苍溪县亭子镇原沿江村、长江村、大营村,浙水乡原大湾村、四坪村、寨子村
2.2建设规模: 10677.83亩
2.3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包括补遗书)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6标段投资: 1733.41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1.2业绩要求:
1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1已完成 1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1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31日00 时00 分至2022 年06 月 04 日23 时59 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邮 编:628400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13881217960
传 真:0839-5222535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申申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渡江路北段景观建筑A2-2F
邮 编:628400
联 系 人:胥老师
电 话:15208399931
传 真:0839-5220619
电子邮件:674816886@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05月18日
注:(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