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大庄镇初级中学实验楼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南县大庄镇初级中学实验楼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沂南县大庄镇初级中学实验楼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YNGCJY-2022-005;
3、项目概况: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2756.92m2,总投资约554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7、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06月02日8:30至2022年06月09日17:00,过时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申请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注:1、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80005.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零伍元整)。
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电子保险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均须符合《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的相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采用线上收退、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投标人自行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获取投标信息中的虚拟子账号,按照虚拟子账号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填写的基本账户)划转。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险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等形式缴纳时,须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申请电子保函。
因投标单位自身贻误行为或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09时30分
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中民
联系方式:13188720307
招标代理机构:万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富萍
联系电话:0539-7900170
地 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八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