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元市昭化区龙王沟水库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昭化区龙王沟水库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昭发改审批(2021)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昭发改审批(2021) 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昭化区卫子镇。
2.2项目概况:拟建设一座小一型水库,库容126万m。
2.3计划工期:勘察设计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勘察、可研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后期服务。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超过2家。
(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4)缴纳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均由牵头单位负责。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31日0时0分至2022年6月4日
23时59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 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A)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广元市昭化区水利局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昭化区葭萌路543号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2单元404
邮 编: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 系人:邓先生 电 话:0839-2370060 电 话:028-8591555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