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久隆水库工程(项目名称)环境监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农经【202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久隆水库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久隆水库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22】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1建设地点:成都市东部新区和龙泉驿区境内
2.2工程规模:工程建设任务为城市综合生活供水,并作为简阳市和龙泉驿区的城区应急备用水源,供水范围为成都市东部新区空港新城和简州新城,供水人口约155万人。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充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主坝坝型初选风化泥岩心墙石渣坝,1#、2#副坝初选粘土心墙石渣坝,3#~8#副坝初选混凝 土重力坝,最大坝高67.3米,总库容7985万立方米。
2.4招标范围:
针对久隆水库工程主体枢纽、施工辅助工程施工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进行环境监测,并配合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编写提交环境监测报告。环境监测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久隆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范围内涉及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等范围。
2.5环境监测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含工程竣工后工程验收有关环境保护事务与资料整编)。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环境监测上岗证书 (须为投标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不提供;
提供:
近5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证明材料为已完成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正在实施项目、新承接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30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招标人:成都久隆水库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
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5层2501号 中心2期4单元2704
邮 编:610000 邮 编:610000
联 系人:刘先生 联 系人:高女士
电 话:028-83365800-673 电 话:028-8517526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5月27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 3 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