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镇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岱岳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部分为地方政府债券,其余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岱岳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Y-GC-20220517-01
2.2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夏张镇、马庄镇、大汶口镇、满庄镇。
2.3项目概况:泰安市岱岳区镇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夏张镇、马庄镇、大汶口镇、满庄镇,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雨水管网等内容。本项目为工程测绘、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工程图纸审查备案等),现状处理(包含但不仅限于垃圾外运等),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4计划工期:52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设计与施工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保修。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评标办法:本工程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下载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下载方法: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10日09时0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岱岳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过驾院村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邹经理
电 话:0538-899980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荣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以南开元路以西泰山文化发展中心3号楼510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刘鑫鑫
电 话:0538-6397926
传 真:0538-6397926
电子邮件:SDRHJSXM@163.com
8、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