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东御道基础设施提升-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东御道基础设施提升-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Q-GC-20220512-01001
标段编号:
第一标段:JQ-GC-20220512-01001-03,第二标段:JQ-GC-20220512-01001-04
2.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东御道基础设施提升-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2.4建设地点:本工程起点于直沟水库下方原停车场处,终点至中天门中华泰山石。
2.5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为平整毛石及台阶路面约4.3km,其中包括青石板路、卵石路面、固化土壤路面、旧石碾盘路、修建木栈道。沿线并设置:防护隔离网,安全隐患排除、景观亭及石桌凳、观景台广场、塘坝及护坡、漫水桥及护坡、临空处设置挡土墙及压顶、景观小品、箱变和电缆沟挖填等。修建房屋总面积889.25㎡,其中:修缮大直沟现有检查站面积155.25㎡。 修建大直沟工队管理房及公厕面积343.5㎡、复建北直沟老工队管理房面积共336.4㎡、修建北直沟工队公厕面积54㎡,大直沟工队和北直沟老工队包含室外铺装及蓄水池。绿化工程。
第二标段为平整毛石及台阶路面约1.0km,其中包括青石板路、修建木栈道。修建东天门山门面积134.25㎡。废水回收及成品厕所、室外监控工程。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9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可配备同一套项目管理人员,但必须符合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2.10本项目监理最高限价:65.57万元,其中第一标段44.97万元,第二标段20.60万元。
2.1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
4.2获取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下载方法: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
0538-62881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6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
联系人:曹部长
电话:0538-5369901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嘉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迎胜东路29号,鲲鹏商务楼三楼
项目经理:王工
电话:0538-6315028
8. 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38-6315028
电子邮箱:jhjs2007@163.com
地址:泰安市迎胜东路29号,鲲鹏商务楼三楼
邮编:271000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网络形式(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通过“交易指南”栏目——“投诉指南”——“我要投诉”,登录后查找投诉项目标段,进入项目流程页面,点击“投诉”按钮,按提示内容填写投诉人电话及邮箱、被投诉主体名称、投诉内容,并上传投诉附件后进行在线投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监督部门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