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塔坡水库等140座小型水库溢洪道过流能力复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水县塔坡水库等140座小型水库溢洪道过流能力复核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沂水县塔坡水库等140座小型水库溢洪道过流能力复核项目;
2、项目编号:SDZK2022-001;
3、项目地点:沂水县境内;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本招标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8、工程工期:3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为准。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4月26日8:30至2022年5月5日17:00,过时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申请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注:1、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7日10时00分
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
联系人:刘靖
电 话:0539-2255435
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
代理机构:山东正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连宇
电 话:18769967275
地 址:临沂市河东区环球总部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