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AZ25202204110110- | |||||||||||||||||||||||||||||||||||
项目名称: 济阳区菅家社区二期三期充电桩配电工程 1标段 | |||||||||||||||||||||||||||||||||||
济阳区菅家社区二期三期充电桩配电工程及充电桩设施配电工程图纸围内的配电工程、充电桩的电缆敷设(含变电站至电表间电缆敷设、电表间至充电桩的电缆敷设、桥架安装、桥架末端接至充电桩的电缆套管敷设)、电表间的电表安装、充电桩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工程验收、接入济南市静态交通云平台、取得数据并网接入证明、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图纸)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止(3年),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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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