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本招标项目微山县七五煤业公司2022年度欢城镇李集村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已由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七五煤业公司李集村、蔡楼村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枣矿集团字[202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微山县驩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微山县驩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工程名称:微山县七五煤业公司2022年度欢城镇李集村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 2、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435001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为:609.9154万元 5、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排水与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6、建设单位:微山县驩城镇人民政府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济宁(http://credit.jining.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10日0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jnggzy.jnzbtb.cn/WeiShan)。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09时3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微山县驩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微山县驩城镇 联系人:刘士德联系电话:1875370687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聚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微山县建设路东段西八屯社区商铺房1—6 联系人:于惠联系方式:1576371358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七、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于惠联系电话:15763713580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吴猛 联系电话:13021595129 九、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http://jnggzy.jnzbtb.cn/WeiSha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