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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莲苑综合保障楼项目(施工)
2022-04-14 09:39:0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东-青岛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2.04.13 截止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 2022/04/13 14:04:11
项目名称: 平湖莲苑综合保障楼项目(施工)
工程地点: 西海岸新区东岳西路西,茂隆山路北。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41940000元 工程造价: 146619962.21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21213.49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函[2022]202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国越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寒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16693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国越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寒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166931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孔笑、邓盼盼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370888112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201-370211-04-01-602012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东岳西路西,茂隆山路北。项目建设综合保障楼1栋,地上5层,地下1层。项目占地面积1527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13.49㎡,地上建筑面积15914.29㎡,地下建筑面积5299.2㎡,建筑高度约23米,单跨跨度最大为24.3米。新建停车位163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5个(含3个大巴停车位),地下停车位128个。项目配套建设室外管网、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大门等室外工程。
(二)招标内容:平湖莲苑综合保障楼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不包含基坑土石方开挖、基坑支护)、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21213.49平方米平湖莲苑综合保障楼项目(施工)146619962.21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业厂房除外)。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三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05-06 09:00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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