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老旧公园(百花公园)改造提升项目EPC招标公告
财政资金 | 批复(备案) | 招标控制价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单位负责人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 ||||||||||
济宁市高新区万丽富德广场 | ||||||||||
19953728090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本招标项目 市直老旧公园(百花公园)改造提升项目EPC已由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济审政投【202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市政园林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济宁市市政园林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640001001 2、工程名称:市直老旧公园(百花公园)改造提升项目EPC 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红星东路与琵琶山路交点西南角,西侧为供销路,南侧为刘庄路。内容包括:现状苗木移植-搬迁、新建绿化、土方工程、人行道-园路及广场铺装新建、人行道-园路及广场翻新、景观构筑新建、构筑翻新、儿童游乐设施、水生态、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及智能化工程,以及拆旧、水景维修及城市家具、标识标牌更新等,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1592 万元。 5、招标人:济宁市市政园林养护中心 (1)联系地址:济宁市火炬路公铁立交南西首 (2)联系人:张健 (3)联系电话:13792301001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万丽富德广场1414室 (2)联 系 人:赵工 (3)联系电话:19953728090、15969796959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单位负责人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 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 4 月8日—2022年4月29日0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4 月 29 日09时3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13792301001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