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巴中市革命老区旅游振兴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中市革命老区旅游振兴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12-511924-04-01-169203】FGQB-00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中市秦巴文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中市秦巴文旅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2-511924-04-01-169203】FGQB-00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巴中市经济开发区通州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
2.2 工程投资额及规模:项目总投资额33200万元。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13634.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5721.6平方米。
2.3 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巴中市革命老区旅游振兴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其中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提交具备图纸审查条件的施工图的期限为 4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配合审批流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单位应该履行的职能职责等。
2.5 标段划分:施工图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会展、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 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11日开始登陆: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zwhjy.cnbz.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05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中市秦巴文旅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27-527221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1栋1单元12楼12号
邮 编:610043
联 系 人:费茂城
电 话:028-87427277
传 真:028-8742727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账 号:510501 875436 00000 235
2022年04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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