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平昌县兰草水库和谭家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昌县兰草水库和谭家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审[202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昌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昌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审[202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
2.2工程概况:兰草水库:总库容2.28亿m3,最大坝高44m,坝顶宽10m,坝顶长364.5m,正常蓄水位319m,校核洪水位321.2m,死水位310m,汛期限制水位310m,防洪高水位319m,防洪库容1.28亿m3,电站装机容量22.5MW。主要建筑物包括混凝土重力坝、电站厂房、生态放水孔和右岸船闸等。 谭家河水库:总库容2771万m3,最大坝高46.2m,死水位为312m,相应死库容为146万m3,正常蓄水位为333m,相应库容为2535万m3,水库调节库容为2389万m3,设计洪水位为333.07m,校核洪水位为334.12m。主要建筑物包括混凝土重力坝、输水管道、交叉建筑物、蓄水调节池及管道附属建筑物、两河口泵站和西兴泵站等。
2.3勘察设计服务期:兰草水库: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提交方案设计报告,在工程设计方案咨询通过后8个月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此期间陆续完成并提交可行性研究阶段专题报告。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下达后8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在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下达后5个月内提交招标设计资料。按审批工期在满足施工进度前提下分期分批提交施工蓝图。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服务期终止。 谭家河水库: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交三专题报告(坝址(渠线)选择专题、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和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三专题报告通过审查后6个月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此期间陆续完成并提交可行性研究阶段专题报告。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下达后6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在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下达后3个月内提交招标设计资料。按审批工期在满足施工进度前提下分期分批提交施工蓝图。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服务期终止。
2.4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兰草水库项目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移民安置工程相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项目审批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和施工后续服务工作。 谭家河水库项目的三专题(坝址(渠线)选择专题、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和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移民安置工程相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项目审批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和施工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大型水利工程(库容大于1亿立方米)勘察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缴纳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均由牵头单位负责,勘察设计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02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04月06日 23时59分登陆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zwhjy.cnbz.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5日 10时00分,地点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街70号市民之家4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_《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zwhjy.cnbz.gov.cn/)(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0827-6222637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巴中市平昌县金宝大道三段77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昌县水利局
地址:巴中市平昌县新平街东段15号
邮编:636400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819011411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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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盛大国际1栋1单元501室
邮编:610000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28-86259836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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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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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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