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郡安里小区E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ZB-2022-3-3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号:TS-GC-20220329-01001
2.2 工程名称:郡安里小区E区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蚕子峪村,规划一街以南,科技中路以东,博阳路(延伸段)以西,环山路(东段)以北.
2.4 建设规模:郡安里小区E区项目,占地40195平方 米,总建筑面积81167.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约49651.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515.84平方米。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6 招标范围:郡安里小区E区建筑方案、施工图、海绵城市、室外管线设计、装配式设计及其相关服务工作。
2.7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需要。
2.8 招标控制价:390万元。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3.5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2年 4月 1日起至2022年 4月 8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4月26日9时00分第一开标厅,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天烛峰路356号
联 系 人: 李主任
电 话: 0538-6119658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林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天竹佳苑西门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齐经理
电 话:15662068265
电子邮件:talx8829@163.com
8.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