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宁阳县大汶河生态修复暨防护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宁阳县大汶河生态修复暨防护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项目已由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宁审批投资字【2022】1号),招标人为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宁阳县大汶河生态修复暨防护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宁阳县大汶河生态修复暨防护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项目。
2.2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202000008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大汶河生态修复为防止水土流失、实现原有生态系统的提升和景观模式的延续,促进水体净化功能,实现水生态、水文化的提升;防护林建设工程对于改善环境、统筹城乡一体化、提高社会综合竞争力的影响越来越大。
本项目河道防护坡起点为苗河桥北,苗河两岸沿河向西延伸至东滩北路,向东延伸至黄安村北;防护林区位于高桥林场的东滩段、黄安段。主要施工内容:河道护坡全长2800米,面积约42000平方米;防护林工程位于高桥林场的东滩段、黄安段,总面积400亩;林区客土改良土壤,以满足苗木正常生长的立地条件,土方量约53.36万立方。
2.4建设地点:本项目河道防护坡起点为苗河桥北,苗河两岸沿河向西延伸至东滩北路,向东延伸至黄安村北;防护林区位于高桥林场的东滩段、黄安段。
2.5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概算3500.00万元,其中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控制价暂按3465.00万元;监理费费率1.0%,暂按35.00万元。
2.6项目计划建设期预计为24个月,自2022年01月起,至2023年12月前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东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使大汶河沿线有明显改善和提升,最终到达国家最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2.1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外省企业需提供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2.2.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2.2.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自2022年03月15日8时00分起至2022年03月21日17时30分止。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
4.3领取地点: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或注册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的,其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4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方可投标。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保证金的查询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 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 )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到场人员应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及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需持最近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并按有关防疫规定落实隔离措施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2.疫情处置工作存在动态化,请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居住地、旅居地、本项目所在地疫情相关的要求。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时间为逆顺序的新规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县(市、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3.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延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
地址:宁阳县堽城镇北落村
联系方式:0538-5621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县城东街201号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成
电 话:0538-6088868